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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新政显成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6-08 11:10

 为有效破解入市容易退市难、注销时间过长的难题,我市全面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新政,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均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审查或系统自动筛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其他部门或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情形不存在或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企业简易注销申请。

 压减简易注销提交材料,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在公示系统或官网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公告期为60天。进一步简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企业在公示系统公告期满后,系统将承诺书自动导入综合业务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自然人身份认证、签名功能,企业可在线完成简易注销“全程网办”。

 简易注销新政推出以来,全市有超过2000余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完成注销登记,市场主体注销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简易注销改革的深化构建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了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便捷登记服务,对于打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