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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管服务 我市出台商品房预售许可新规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2-03 15:25

 为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要求,规范、高效地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2月2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预售许可审批流程、现场勘查和审管衔接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创新。一是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条件,调整了土地、在建工程查封抵押查询证明等资料要求,有效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简化了事项审批方式,明确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可由各区(市)实施,各区(市)审批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无需上报市级审批部门。三是落实了价格监管措施,确保申报备案价格未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四是加强了审管信息互通,事项办理过程中审批部门和住建部门将联合进行现场勘查,办理结束后由审批部门直接将许可信息推送至同级住建部门,减少企业申报负担,提升我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服务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