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办理,便民利企——我市首个“市县同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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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13 15:45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枣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确保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市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采取会议专题培训和现场案例示范等形式开展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事项办理流程培训。
区(市)审批服务局抽调业务骨干,用一周的时间分批次积极参训。有的参训同志带着区(市)受理事项材料逐条学习;有的参训同志在窗口现场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实例示范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了申请材料及审核要点,使区(市)同志能够较好较快的掌握事项办理流程。薛城区在参训后,仅用时一天便顺利向企业发出了我市第一张“市县同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正实现了便民利企、让企业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