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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窗口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4-10 00:00

 

住建窗口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

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2-2011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要求。

《通知》调整并简化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材料和办事流程,优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引导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申报材料,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经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工作,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张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