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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窗口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6-30 00:00

 

市卫计委窗口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工作

 

为落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发20154号)文件要求,提高我市诊疗技术水平保障我市医疗质量和安全,有效推进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政管理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省、市卫计委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工作的要求。

市卫计委审批窗口参加会议后高度重视,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和做好政策宣传,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延续、注销及《医师执业证书》增加执业地点和执业注册网络数据更新等工作。

为了保障我市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特此做出以下要点提示:

一、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其申请的第二、第三执业医疗机构需具有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一致的诊疗科目。医师在签订多点执业协议前,应查阅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的诊疗科目,不得在无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执业。

二、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除提交《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多点执业机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多点执业时间不超过2年,逾期应重新申请办理。

、第一执业地点负责多点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多点执业机构根据第一执业地点的需要出具相关考核意见。多点执业医师在多点执业地点开展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规定》及相关诊疗指南和管理规范。

四、取消多点执业地点的医师应提交由医师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多点执业机构同意后,到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李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