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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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21 00:00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监督,根据省、市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安监局明确了“双公示”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严格遵循“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有关科室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在门户网站公示,并及时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公示,实现信息共享。
目前,市安监局已遵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梳理了2015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公示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中。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对本部门履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持续公示,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罗涛、张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