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窗口“三措施”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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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2 00:00
水利局窗口“三措施”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 为更好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局窗口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切实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规范许可行为。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技能、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是严把审批关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实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指导项目业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按程序报批,审批人员按程序快速办理批文。 三是强化跟踪督查。建立健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档案,完善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机制,定期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检查,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做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张振龙、韩永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