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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信用 信息核查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13 14:2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需考核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信用状况实际开发经营业务情况(后者仅限于资质延续),企业在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前自查企业人员情况和申报信息填写是否规范主要包括以下个方面:

1.企业及相关人员失信行为查询: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进行查询

2.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所公示的主要人员及相关信息一致。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是否规范填写“实际开发经营业务”的相关信息。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常见问题

1.企业有失信行为,是否可以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不可以根据《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7年)有关依法限制有失信行为企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

2.企业或人员失信行为主要通过什么方式查询?

: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进行查询。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主要考核哪些人员的信用信息?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要求,需重点考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信用信息。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信息与系统表单及申请表中不一致,是否可以认可

答:不认可。

5.已取得资质没有实际开发经营业务的项目开发公司,资质有效期届满后是否给予延续

答:不再给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