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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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0 18:13
全市各建筑业企业:
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效期为一年的资质证书即将到期,特提醒全市建筑业企业,请一定仔细核对资质证书有效期,需在证书有效期前提交延续申请,且“延续”事项无补正程序,务必提前申报,确保延续材料符合资质标准。如有效期内未提出延续申请,及第一次申请延续未通过,再次提交延续已超有效期的企业,资质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