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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0-07 16:29

为贯彻落实国办“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服务体验员。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开公示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服务体验员100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具有承担政务服务体验员责任和履行义务的意愿。

2.善于调查研究,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枣庄市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更好地打造“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出谋划策。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能够自觉遵守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各项规章制度。

4.年龄一般在18—65周岁,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职责。

5.政务服务体验员为义务活动,不领取薪酬。

三、主要职责

1.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体验评价工作。沉浸式体验我市政务服务改革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实事求是对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审批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大厅环境、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监督体验。查找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流程体验感受办事流程的简化、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服务环境的优化。

3.发现并反馈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就业创业、社保医保、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

4.参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的座谈、走流程、专题体验、主题活动等,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确定程序

1.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自愿报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相关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政务服务体验员名单在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

2.政务服务体验员为期一年,期满后根据运行情况及工作需要再行协商续期工作。

3.聘期内,政务服务体验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除。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截至2023年10月10日,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者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信息虚假或不全,视为无效),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zwfwzx@126.com,咨询电话:15318006977。

附件:枣庄市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