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实施的决定〉的决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7-08 14:45
为了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将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区级实施的决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xzspfwfgk@zz.shandong.cn。
2.通信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区市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