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188项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
近日,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对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共188项,可容缺申请材料合计318项。
容缺受理是指对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线下申办非即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时,具备申请该项业务的主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主要材料暂时欠缺或存在瑕疵,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先予收件并进入审核,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正材料后,按承诺日完成业务办理。主要材料是指政务服务业务开展必须依凭的,直接影响政务服务办理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办理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际内容文档、前置行政批复,或业务办理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等。非主审要件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资质证明、意愿证明,或业务办理需要的其他辅助材料等。实行容缺受理,大大降低了审批门槛,有利于提高审批效能、节省办事成本,申请人不再因申请材料不全“来回跑、反复跑”。
同时,对逾期未送达容缺补正材料的,将终止办理工作,按退办件处理,申请人可自业务终止之日起20内取回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连续两次在政务服务诚信记录中有失信行为的不予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申请人按承诺书履行情况计入政务服务诚信档案,有关部门依法实行联合奖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信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