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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开办企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0-28 14:19

1.全面应用电子证照。推进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 域互通互认互用。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企业开办涉及的营业 执照办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 登记等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 营业执照)。8 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 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 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同步发放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9 月底前,实现电子 印章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 4 枚实体印章,并同步发放电子印章。对市场主体名称变更的,实 现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全面同步发放。(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配合全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优 化,实现涉企登记事项全链条办理。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各事项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责 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银行)

4.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化办理水平。将电子地图系统引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 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 月底 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 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市 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试行企业开办“掌上办”。结合“爱山东枣庄”移动政务 服务平台企业开办模块的优化完善,7 月底前,试行企业开办“掌 上办”。(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银行)

6.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拓宽企业 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1 个工作日内办结。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 45 个工作日压缩为 20 个工作日。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 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7 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大数 据中心、市人民银行、枣庄海关)

7.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覆盖范围。在原来 20 个改革行业 的基础上新增 30 个改革行业,扩展至 50 个行业。充分发挥我市 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将一个行业所有 审批事项信息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打造“一证准营,全省通 用”新模式,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8.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探索“承诺即入制”。对一些可以 事中事后监管好的事项,市场主体只需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 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推进“照后减证”,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做好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以及事中事后监管 的有效衔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