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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套餐订制·一日办结”攻坚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1-11 10:35

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企业开办流程再造的过程中,着力解决企业开办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等方面为切入口,创新解决路径,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相关信息一表填报,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将企业开办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2个环节,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政府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四枚)、发票及税控设备,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政策包”。在完成材料指导服务基础上,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涉税办理0.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申请人1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或免费获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创新企业开办流程再造,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效率更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对各自的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重塑,将必要的后续事项与营业执照申领合并,构建企业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章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递“零见面”的企业开办服务新流程。申请人一次登录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自主选择申报事项,一表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推送分别完成审批。根据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包”,实现“1+N”个性化办理(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推动实体“一窗受理”建设。按照“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优化综合受理窗口布局,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业务部门全部入驻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申请人一次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表填报与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相关信息,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签名、在线选择预约开户银行网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审批,审批结果后台流转,统一出件窗口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3.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畅通政务服务互动渠道,各部门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材料规范、办理流程、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与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预约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分类推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提升包括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在内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提高系统稳定性和流畅性。推进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即时共享。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系统自动为新开办企业下载推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提高全程网办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4.试行“掌上开办”。进一步完善“爱山东·枣庄”手机APP功能,实现与“企业开办一窗通”业务系统的对接,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第三方应用程序办理企业开办业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5.推广“智能审批”支持有条件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广“智能审批”企业开办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等场所设置自助申报一体机,对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实现无纸化申请,系统自动完成营业执照办理。(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6.简化、规范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材料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原则,实行企业申请材料一次报送,企业开办相关部门网上共享,不再要求企业进行二次提交。整理“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对非核心要件材料缺少的,在企业承诺期限补齐材料后,先予以受理,待企业补齐相关材料后办结。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完善自然人和法人签名系统。推进经营范围“菜单式”选择,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登记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7.增加印章刻制企业数量,提高印章刻制效率。全面放开印章刻制行业备案,印章刻制企业均可免费接入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刻制企业在全市全覆盖,满足企业印章刻制需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印章刻制企业印章刻制费用价格监管各级财政要拿出专款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合理派发印章刻制任务,确保印章刻制机构2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及时送达统一出件窗口,为企业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8.压缩涉税事项办理时间。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将需补录的涉税信息与营业执照申领信息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企业开办信息一并采集,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一次办结。税务部门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2个小时内完成涉税事项办理,并将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送达统一出件窗口,由统一出件窗口发放或免费邮寄(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9.简化社保医保登记程序。全面推动社保医保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简化新开办企业社保医保登记手续,优化办理方式,简化办理材料。社保医保单位在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推送信息后,即时办理企业社保医保登记,企业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状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10.实现住房公积金网上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推送获取新开办企业登记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后,为企业即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企业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状态(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三)优化线下服务

11.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合理设置自助服务区,配足高质量帮办代办人员,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企业开办网上申报。对帮办代办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12.落实事前告知制度,优化材料指导服务。企业开办及其相关业务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让企业提前了解所需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及时向企业一次性反馈申报材料存在问题,做好材料指导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13.探索“全市通办”,实现异地申领执照。充分利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张网”优势,申请人通过网上登记流程完成企业申报,经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核准后,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任一区(市)、枣庄高新区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14.推广“政银合作”模式。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企业在“一窗通”系统中预约银行开户,自主选择开户银行(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大力推行“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等便利化举措,扩大“政银合作”范围,建立企业登记部门与商业银行系统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新模式,发挥银行网点多、覆盖广、服务好等优势,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提供企业登记、银行开户和金融服务,将服务延伸到社区、乡村,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创新企业开办流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重点任务分工,逐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链,将流程再造清单化。各部门相互配合,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方案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信息支撑。企业开办所涉及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协同水平,及时调整升级各相关业务系统,研究解决信息推送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信息推送和结果反馈顺畅、及时、准确,促进企业开办提效增速。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开办工作,制定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开办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的政务服务宣传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为企业“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开办流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