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632—3168699,电子邮箱:spfw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积极主动公开。一是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市审批服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1011条,其中政务动态118条、政策文件8条、会议公开6条、办件结果公示174条、其他信息705条。回应关切方面,接收咨询留言12条,主要涉及业务办理、档案查询等问题,已全部按期回复,及时解答公众疑虑,并对相关政策、办理流程进行了解释。
二是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在全省率先改版升级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制作“一件事”操作指引视频,提供更加通俗易懂、简明快捷的申报服务,确保企业群众“政策一看就懂、材料一报就对、业务一办就成”,目前已上线42项国家、省级部署重点“一件事”。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市级“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超过120万件;新登记市场主体6.49万户,同比增长3.8%,连续6个月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全市累计下载电子营业执照19.95万户,累计使用70.2万次;全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23199个,同比增长56.26%,交易金额736.37亿元,节约资金13.07亿元。


2.依规公开信息。目前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较去年减少5件,按时答复4件,申请内容涉及房屋征收、部门决算等方面,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3.加强信息管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修订出台《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全面规范信息管理全流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审三校”发布机制,细化各环节审核职责,筑牢信息内容安全防线;强化了保密审查要求,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同时,对栏目设置、转载规范、互动回应、账号安全等作出系统规定,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严密、防控有力的信息管理格局,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与安全性。
4.建强平台载体。线上结合运行实际与公众需求,对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性优化改版,聚焦栏目整合与结构精简,将原有8个一级栏目优化调整为5个,同步明确各栏目责任科室与更新频次,着力解决内容交叉、更新滞后等问题。在功能体验上,重新设计网站首页版面布局,强化政策公开、解读服务与互动交流功能,突出“政策法规”“机关党建”等重点内容展示,推动门户网站从信息发布向“公开、互动、服务”一体化平台升级。同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统筹管理,持续提升发布质量与传播效果,推动线上线下平台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线下改造升级“政务公开+服务”综合体验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提供从政策咨询到手续办理全周期服务。今年以来,为企业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8000余人次。
5.强化监督保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与长效化保障机制,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协同高效。注重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着力增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信息撰写与公开服务能力。持续完善线下线上公开平台运维保障,优化功能设置与内容供给。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对照上级评估标准与群众反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标准化,为持续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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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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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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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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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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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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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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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89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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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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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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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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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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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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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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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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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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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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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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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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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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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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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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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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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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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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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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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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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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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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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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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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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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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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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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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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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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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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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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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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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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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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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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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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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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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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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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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与公众关切对接的紧密度有待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的深度与均衡性不足;
三是政策公开、解读的宣传形式还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构建需求导向的解读响应机制。通过系统整合“枣解决·枣满意”诉求办理平台、政府网站留言、舆情监测等渠道信息,定期梳理分析公众关注焦点,精准策划解读主题。深化解读形式创新,在规范图文解读基础上,积极运用“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增强解读的亲和力与传播力。强化“枣好办”品牌承载功能,将政策解读内容深度嵌入各服务平台与社会合作网点,推动政策解读从“单向发布”向“双向互动”转变。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宣传覆盖面。以“政务公开+”品牌建设为牵引,在园区、商超、银行等场所打造不少于40个社会合作网点,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信息查阅与办事导服点,在全市成立不少于300人的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其兼具办事员与宣传员功能,将政策信息与服务直接送达基层末梢。
三是扩展政务公开方式。线上持续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围绕高频办理事项与最新惠民惠企政策,定期推出图文解析、短视频指引、政策直播等直观易懂的宣传产品。线下将系统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展示与导引功能,科学设置政策查阅区、自助服务区与帮办专窗,配备清晰标识与专业导服人员。同步加快推进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建设,围绕政策咨询、申请准备、系统操作等环节提供全流程辅助,推动政策信息与办事服务在基层一线深度融合、一体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市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向精准化迈进。
一是深化服务公开,推动帮办服务品牌化、标准化。 立足企业群众视角,系统梳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等4大领域61个高频事项,编制形成《帮办服务手册》并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流程透明化、材料要求清单化。创新开展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帮办之星·好团队”比武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公开晾晒服务技能与团队风采,推动帮办能力整体提升。持续开展“‘政’在您身边 帮办‘心’行动”,将政策咨询与帮办服务延伸至园区、社区等基层末梢,全年累计服务群众6500余人次、企业商户600余家,推动266个省市重点项目关键手续高效办理,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的生态全面激活。
二是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策传播穿透力、影响力。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主线,构建“评选展播+专栏解读+直播互动+媒体推介”的全链条政策宣介模式。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连续举办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联合市新闻传媒中心常态化开设报纸专栏刊发案例解读稿件13期,强化示范引领。深化《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品牌,累计完成25期访谈,吸引超380万人次观看,打造“云端”政策互动新场景。石榴盆景电商、二手车出口“一件事”改革成效获山东卫视《新闻联播》报道,“五员协同”护航等经验获新华社、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传播声势,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与改革获得感。
(三)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主办0件,协办5件),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7件(主办1件,分办3件,会办13件),建议提案主要涉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落地、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等多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分别上传“枣庄数智人大平台”、“枣庄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提案答复件分别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中涉及我局的内容全部采纳落实,落实率100%。如根据黄杰代表提出的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全市发展“软实力”的建议,我局积极推进“1530”(主城区15分钟、乡村30分钟)政务服务圈,加强与邮政、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进镇(街)、进园区、进商超、进银行等措施,全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交流互动。2025年,举办《政务服务面对面(第二季)》直播访谈15场,深入各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全方位展示中心布局、便民设施和各业务专区的功能,介绍政务服务领域创新工作,让市民更加便捷地了解政务服务流程,“沉浸式”体验高效便民的服务,进一步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
二是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政务公开专区。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线下场景优势,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牵引,创新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公开特色专区。专区采用“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功能”的标准化配置,配备多功能触摸查询屏、自助办事终端、政策资料展架等硬件设施,划分政策解读区、自助查询区、休息等候区等功能板块,实现“分区清晰、标准一致、特色突出”的建设目标。每个功能子专区均配备2名专职导办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提供一站式引导与服务,打造与办事场景深度融合的“嵌入式”政务公开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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