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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3-22 10:35

一、办公室(挂收费管理科牌子)。负责组织、协调、推进 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后勤保障 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审批事项行 政征收工作;负责综合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重要 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局党组会议和局办公室会议记录; 负责督办落实局领导重要决策及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

二、 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 事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等 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 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牵头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人才交流与服务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 投资建设科。负责工程建设审批及制度改革,承担涉及 其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规定的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 城乡水务、文物保护、林业和绿化、地震、人防、城市管理等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 市场准入科。负责国家、省、市商事登记改革任务贯彻 落实;牵头负责企业开办领域营商环境提升;负责企业法人及分 支机构(不含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市场准入许可、备案及相关资 质、资格审批,负责与市场监管等开办企业领域改革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 交通运输与城市管理科。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能源、商 务、安全生产以及工程建设以外的城市管理等领域划转事项的审 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 社会事务科。负责涉及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 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司法、体育、商务、侨务等 领域划转事项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综合指导科。牵头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省政管办部署的政 务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工作;牵头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牵头 负责政务服务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 协调和联动工作,定期通报政务服务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派驻部 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及运行管理、电子监察;负责对进入市政务 服务大厅的事项、人员、窗口设置、部门授权及政务公开等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及调整;负责涉审中介机构平台建设及管理考核工作,对区(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负责政务服 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综合协调、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 定及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推进相关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指导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市民中心运行管理工作。

八、 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会同市推进政府职能 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牵头 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权限内市县同权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局及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的权力清单、权 力库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材料、 流程设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 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审批决定的审核,牵 头组织审批决定撤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牵  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政务服务方面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 网络信息科。牵头负责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 研究提出局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 担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协调局政务服务数据与部门间 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工作;负责局融媒体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应用,承担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牵头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应用、维护工作。

十、 帮办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对局职责内的 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协调相 关职能部门为实施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会同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开展联合勘验工作;负责涉及行政许可 事项的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系统 帮办代办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工作;负责企业 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局招商引资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十一、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政务服务大厅的党建、群团、纪检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