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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史学斌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访谈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30 09:51

1、我们关注到,10月份市民服务中心已投入运行。您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吗?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给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政务服务,我市对标杭州建设了高标准、智能化的市民服务中心,将市级所有行政审批和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启用非常重视,多次到施工现场视察工程进度,作出工作部署,确保了工程建设工作强力推进,10月8日市民服务中心南区大厅投入运行

市民服务中心位于新城中轴线文体中心区域内,紧邻体育场北部,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区,通过石榴花造型连为一体。市民服务中心率先启用的南区大厅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设置4个服务区,除政务服务中心原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外,医保、社保、公积金、婚姻登记、车驾管等已完成进驻。市民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智能集成运行,实现行政审批“一号、一窗、一网、一次、一门”办理和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结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效率,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感现在平均每天为企业、群众办理事项1000件左右。市审批服务局以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启用为契机,全面升级政务服务信息智能化设备,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和获得感为导向,配备了24小时自助服务一体机、智能取号机、智能存取柜和智能打印拓展机。近期即将上线集身份识别、证照文件扫描、人像采集、电子签字、服务评价、审批业务指导等多功能一体的交互终端设备和3D智能导办设备。同时,市里改进了公交线路,我们局增设了免费引导接驳车辆,方便了群众办事。

2、那么,市民服务中心启用后,采取了哪些措施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呢?

我们推行了四项服务,着力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软环境。一是推行“一窗受理”,实现“无差别”服务。在“一窗受理”改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峄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峄城区底阁镇便民中心成为我省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以市民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所有窗口办所有事为目标,打破部门和专业的限制,实行“一键取号”,群众凭号直接到窗口办理,实现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二是推行“全链通办”,实现“一条龙”服务。以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共梳理形成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全链条”办理事项100项,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较好地解决了群众需要多次跑的问题。三是推行“贴心帮办”,实现“全维度”服务。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台,组建了帮办服务队伍,由专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在行政审批区域设置了帮办窗口和找茬窗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提升服务。学习借鉴上海经验,建立了“窗口无否决权”机制,窗口服务承诺“只说YES不说NO”、做到不设路障设路标、不打回票打清单、不给否决给路径。四是推行“数据跑路”,实现“智能化”服务。在审批服务区域上线运行申报一体机及辅助设备,可实现表格和证照自助打印、部门办事服务指南查询等,群众可自主选择办事需求。创新推出“双向快递”服务,办理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群众和企业可将材料快递寄至办事窗口,待审批完成后,许可证及过程文书通过快递送达的方式寄送给群众和企业,有效节约群众和企业往返时间,做到了办事“不见面”。

3、您刚才提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今年成为了全省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单位,您能谈下目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吗?

答:是的,今年5月,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峄城区市民中心和底阁镇便民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相关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审批服务局充分运用前期“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果,结合市民服务中心启用,着力推进了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市民服务中心已于10月8日试运行,并以所有窗口办所有事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布局,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同时,在中心4个区域安装了11台智能取号机,将进驻大厅的所有事项与取号机进行技术关联,实现群众和企业到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在取号区直接取号,凭号直接到窗口办理,实现从“找部门”向“找政府”的转变。目前,我市3个试点单位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相关任务工作已全部完成,省验收已经完毕。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深化“一次办好·一窗受理”改革,进一步巩固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成果,不断推进流程再造,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切实提升群众改革满意度和获得感。

4、审批局牵头组织梳理了100项主题服务“一链办理”事项,请您谈下工作进展。

答:是的,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牵头开展了“一链办理”工作。

首先,我们结合全市改革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日常办事情况,对企业群众“一链办理”事项的办理需求进行了初步摸底,并积极与聊城等市联系,学习工作经验。通过调研和学习,首批梳理了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一链办理”事项30项。

鉴于“一链办理”涉及区市两级诸多部门工作,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区(市)政务服务两级联动机制的通知》(枣政管办〔2018〕36号),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完善前台后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确保市、区(市)两级联动工作信息通畅、运转规范、服务高效,夯实了“一链办理”事项办理基础。

在前期梳理、发布30项社会领域“一链办理”事项基础上,今年结合群众办事实际,我们又梳理了70项“一链办理”事项;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于首批梳理的30项全链条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进行了调整,确保内容准确全面。

目前,100项主题服务“一链办理”事项已完成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编制,同时制作生成了100项主题服务事项手机二维码,在审批服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张贴在大厅各区域显要位置,办事群众只需手机轻松一扫,即可便捷获取政务服务信息,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5、我们知道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12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运行,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市审批服务局事项承接和实施流程优化的相关情况?

按照我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方案要求,我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积极接收划转事项,到10月底市级131项行政许可、11项其他权力事项全部划转到位,同时另外接收关联事项57项,共接收审批服务事项199项,65%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服务局办理。同时对划转接收的事项,全面启动了流程再造,目前已经减少要件31件,压减环节27个,10月份以来,所有事项办结时间均比承诺时限减少20%以上。企业名称申请由2天变为“秒批”,营业执照办理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立等可取。全面推行审批容缺受理,12项可容缺受理事项已经施行。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助机和手机端,61个事项实现了秒批秒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将按期与省平台联网,82项关联审批实行一张表单、一套资料、并联办理,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时限不超过90天。

6、请您介绍一下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市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开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我们通过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创优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一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也是社会聚焦关注的事项。在这方面,我市企业开办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使注册登记更加便利化。

一是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切实解决企业登记“起名难”问题,目前我市企业登记都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而是由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山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直接申请,实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要所起名称与其他企业名称不存在相同、近似情况,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可立刻通过申请使用。

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由串联办理变为并联办理,企业同步将注册登记信息提交至各相关部门,整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材料齐全的当日可以拿到营业执照。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开展银行营业网点全流程服务登记注册工作,依托银行机构网点数量多、分布广、服务优的优势,由银行网点作为创业开业登记的“延伸窗口”,为企业提供登记代办、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写入金融联名卡等全流程服务,推动注册登记与银行开户同步进行。现在营业执照登记不但能实现“一次办好”,还能实现“零见面、零跑腿”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通过“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注册登录后,首先在网上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然后按照提示操作,录入企业相关登记事项,上传登记所需各项文件材料后,经注册登记人员核准,申请人通过银行U盾或是手机APP验证完身份,即可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三是简化企业住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全面施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权属证明,住所租赁合同等材料,企业登记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即可登记,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7、目前,“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进行,部分地区推行了告知承诺制,请问我市在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哪些具体举措?

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今年10月1日,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申请人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在政务服务网提报申报材料。我局对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等承诺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我局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在发证后2个月内,我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通过核查,申请人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住建部门对取得资质证书及通过批后核查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企业主动加强自律,强化信誉意识。告知承诺制作为一项创新,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践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也是在简政放权和厘清政府边界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民众自我治理能力的一次新尝试。

8、对于重点项目,贵局是如何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的?

我局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主动提前介入创新服务模式,全力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开展全程代办,打造项目落地“高速路”。按照自愿委托、合法合规、专业高效、全面无偿的原则,积极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材料准备、手续办理、规费缴纳等在内的全程代办服务。二是构筑服务体系,破解投资项目审批难题。安排专人跟踪办理、上门服务,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企业一套措施,落实定期走访调研机制和常态化企业联系制度,认真分析采纳企业对办理审批手续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办事需求,全力破解企业办事难题,必要情况下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为重点项目及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代办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主动对接重点建设项目,对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审批服务工作台账,跟踪调度重点项目的审批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开展定期回访,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建立代办项目定期回访制度,通过每周电话回访、每月现场回访、有问题随时回访,详细了解企业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回访记录台账,梳理分析存在问题,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

9、据了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发布了两个药品零售方面的文件,12月1号开始执行,想了解下对药店开办有什么新的要求?

首先感谢您对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19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药品管理法》的决定,为落实放管服举措,进一步激活我省药品经营市场活力,规范经营行为,省药监局10月27日印发了《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省里的两个文件已经在枣庄市审批服务局网站发布。据了解,省药监局近期还将发布这两个文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药品零售药品开办要求。我这里简单介绍下涉及许可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要对零售药店进行分类,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从小到大分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其中,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部分处方药。 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部分处方药、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二类店、三类店,可不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12月1日后,企业在申报药品零售许可时,需要首先选择药店类别,然后按照类别要求进行申报。

二是对机构人员设置进行了细化。一类店仅需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范围中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是放宽了农村等偏远地区的人员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保证执业药师对处方药销售实行有效审查、确认、签字的基础上,可通过“互联网+”技术集中、远程审核处方,每20家连锁门店至少配备2名专职审方执业药师,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的连锁门店按照分类情况仅需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复核与指导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