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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王子健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访谈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7-12 18:13

1、新组建的行政审批服务局都有哪些职能?

行政审批服务局是这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主要的职能就是要相对集中地行使行政许可权,打造为民服务的一个窗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总体上有四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做好已划转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在我市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的方案中,决定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部分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审批和收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予以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审批服务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这是我们自己负责的事项,要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

二是管理好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除了划转审批服务局的事项,其他为企业群众服务的部门也要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我们要督促他们做好各自的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便民服务政策的供给,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审批服务体制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会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区(市)和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四是负责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管理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这项工作由我们所属的事业单位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像建设工程、国土拍卖、政府采购这些交易项目都要在这个交易平台上运行,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今年市审批服务局的工作思路是怎样的?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改进审批权力运行模式和服务方式,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优化全市创新创业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在事项办理方面,要积极稳妥划转事项,按照划转事项目录,分批次承接好划转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交接前后审批服务不断档、不降质。深度再造流程,对划转的事项,最大限度压减要件和环节,该删除的删除、该归并的归并、该简化的简化,通过优化流程、审批提速,展示改革成效。在去年年底30项“全链条”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事项整合范围,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100个事项“全链条”审批。要完善网上平台,着力提高全程网办的质量和效率,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城市社区和中心村延伸,让网上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在办事环境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新城文体中心建设市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审批服务。实现一门办理,整合现有社保、出入境、公积金等市级分中心和不动产交易大厅,除现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外,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中介、金融、缴费等生活服务事项纳入市民服务中心,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在制度建设方面,将坚持依法审批,加强审批权力运行监督,确保审批行为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准确界定与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厘清权责关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作为服务的窗口,要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通过现场核查、系统调取、案卷抽查、音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监管,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惩办“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大力整治和破解行政审批焦点难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刚才您提到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新的市民服务中心,能详细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吗?

作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关键举措,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标准,在新城建设新市民服务中心,这是今年列入市政府惠民实事”的重点工程。新市民服务中心位于新城文体中心的中央,共有3层,规划了3.6万平米办事大厅,除现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外,整合医保、社保、出入境、交警、公积金、不动产、税务等专业窗口,引入银行保险、生活缴费、司法公证等专业服务,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新中心由北京“一窗”研究院进行顶层设计,融合了杭州等地的先进服务理念;附属建筑和装修由上海联创设计院设计,其中设计的新地标将与现有体育场、体育馆和文体大楼组成新的景观。目前正在全力进行建设,审批服务局也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近期我们将召开市民服务中心进驻工作动员会议,向进驻部门通报项目设计和建设情况,部署进驻实施工作。新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完成后,我们将及时向全市人民发布信息,预计下半年新的市民服务中心就能呈现在全市人民面前。

4、您反复强调要让群众少跑腿,那都推出了哪些具体措施呢?

一是搭建网络平台。在省、市、区(市)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道)延伸,实现“省、市、区(市)、镇(街道)”四级互联互通;推进“一窗受理”系统与枣庄市政务服务平台、部门业务专网进行深度对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截至今年3月底,市级375项(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了枣庄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其中244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128项实现在线申办,全程网办和在线申办率达99.2%。

二是提升硬件水平。规范完善了市政务服务大厅配套服务设施,组建了自助服务区,并设置专门填表服务台,安装配置自助服务终端8台,方便企业群众网上办事;设立咨询服务台、帮办代办区、统一出件区,为企业群众提供“全链条”事项网上申报和代办等服务。加快推进镇(街道)实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公开办理、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三是推进事项就近办理。在市级“一次办好”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是否符合“全城通办”要求,最终确定市级“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61项,已向社会公布。这些通办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了户籍地、居住地等限制,群众只需要就近选择服务点就可以办理。这次结合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准备在市级设立税务和不动产等通办中心,进一步方便群众。

5、今年以来,我市行政审批部门在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职责职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优化市场准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截至3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9.3万户,同比增长11.4%;注册资本4959.1亿元,同比增长25.8%。201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就有1.8万户,同比增长69%,全市市场主体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市审批服务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通过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创优营商环境。尤其是市场准入方面一直是重点工作,也是全市人们聚焦关注的地方。在这方面,我们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使注册登记更加便利化。

第一,严格落实“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码一照”“多证合一”和电子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继续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在实施“三十一证合一”基础上,我省又将未整合的14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了“四十五证合一”。下一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的原则,将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第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一方面,着力规范登记窗口建设,调整充实人员,科学再造办事流程,将市场准入业务整合到一个科室统一负责、多个窗口同时受理,实行“审核合一制”,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枣庄市优化企业开办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另一方面,积极实施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开展银行营业网点全流程服务企业注册工作,依托银行机构网点数量多、分布广、服务优的优势,由银行网点作为创业开业登记的“延伸窗口”,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代办、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写入金融联名卡等全流程服务,推动注册登记与银行开户同步进行。现在营业执照审批不但能实现“一次办好”,还能实现“零见面、零跑腿”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政服务,赋予企业选择名称更大的自主权,提高企业登记效率。对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都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而是由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直接申请,实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要所起名称与其他企业名称不存在相同、近似情况,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可立刻通过申请使用。第四,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我市新修订的《枣庄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全面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权属证明等材料,企业注册登记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即可登记,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6、请问我们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会出现哪些改变,为群众和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就是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过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分布在各个职能部门,存在着审批手续繁多、审批时限长、层层审批,重复提交材料等现象,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个甚至十几个部门,盖几个、十几个公章,审批效率较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后,我们将采取“集中办理,协同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信息互通,审管分离”的模式: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形成标准的办事指南,避免申请人多次跑,减少企业审批成本,实现审批效率的总体提升;二是精简审批材料,避免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材料,实现审批材料精简率的提升;三是依法依规压缩审批时限,深入研究每个事项的具体情况,实现审批时限的大幅提速;四是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就是要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通便企利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7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后,组建了5个业务科室,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各科室的情况。

第一个投资建设科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审批、备案、验收等事项;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的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文物保护、地震、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涉及建设方面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第二个市场准入科负责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市场准入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办理。第三个交通运输与城市管理科负责项目投资以外的涉及交通运输、能源、城市管理等领域划转事项的审批。第四个社会事务科负责涉及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卫生健康、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事项的审批。第五个综合审批协调科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城乡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等领域的审批,同时负责与未划转事项部门的联系对接。

投资建设科、交通运输与城市管理科服务相关领域的企业,社会事务科与一般群众联系更加密切,各科有相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可以有针对性的改进服务。比如在“3545行动”中,市场准入科负责实现3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投资建设科统筹45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现在压减审批时限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这样高度集中的科室设置,审批效率提升将面临瓶颈。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设立社会事务科后,通过细化事项受理、审查、决定等各环节标准化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近期我们能够将医师注册和护士注册由承诺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也就是即时办结,可以说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群众。

8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是如何落实的?

去年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我市正式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主要推进措施是:一是优化流程、减少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科学划分为四个阶段,制定了流程图。并按照四个审批阶段,分别明确审批主流程和办理时限,市住建局牵头摸底对四个阶段的主要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进行了汇总统计,初步制定了《优化建设项目审批行动主要审批事项清单》,让各个阶段的主要审批事项一目了然。推行并联审批,不动产登记、各类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二是减少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取消施工许可阶段的资金到位证明和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竣工结算文件不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三是转变管理方式。推行项目模拟审批,相关审批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期阶段提前介入,提前审核项目资料,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后转入正式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

    下一步我市将推出以下措施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一是实行容缺受理。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评估评审等事项中推行容缺受理,待条件完备后,按程序转换为正式审批。带设计方案出让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可同步受理、依次发证。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在施工许可前完成。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评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可实行告知承诺。三是推行“多评合一”。改进项目评估审查,并联实施环境影响、节能、安全、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交通影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气候可行论证、地震安全性等评估评价事项。完善各类评估评审专业的专家库。